各有关单位:
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是工程检测的重要环节,是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,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管理制度。国家建设部先后于1996年、2000年、2005年三次发文强调了见证取样工作的重要性,明确要求见证取样人员要持证上岗。为了认真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,提升广大见证、取样人员的整体素质,促进建筑市场更加规范,根据建设部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》文件精神,我会近期准备举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、取样员岗前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讲授见证和取样的职责、范围、程序,检测的材料、办法、标准等;
二、培训对象
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在岗无证和拟从事见证或取样工作的人员。经培训考试合格者,将颁发省住建厅印制的《培训结业证》、见证、取样专用章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址:
拟于3月初进行培训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计划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于2月24日前各单位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协会。
协会培训教育邮箱地址: sxjsjlxh@163.com
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网址:www.sxjsjlxh.com
联系电话:0351—3580506 3580132
联系人:焦永平
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
2013年1月31日